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和青年法学会联合举办的文化的冲突、永恒的天平 英美法系模拟法庭公开表演于 2008 年 10 月 30 日在浙江万里学院成功演出。海泰律师邵建波作为特邀嘉宾,出席了本次演出,并就庭审表演的各角色、环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点评,肯定了万里学子扎实的法学运用能力,还就中国的审判程序和英美的审判程序进行了经典对比,迎来场内全体师生的
10 月 25 日 , 以 展示成果、情系民生、共创和谐 为主题的宁波市统一战线纪念改革开放 30 周年大型广场系列活动在天一广场隆重举行。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徐建民主任带领的海泰律师作为无党派代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这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团结奋斗的结果中积极促进和谐,为宁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供一份力量支持。
海泰律师参加 2008 年浙江省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由徐建民主任和邬辉林律师合著的《中国出口企业海外应收账款追讨的法律实务美国次贷危机背景下的延伸思考》一文,初评入围浙江省律师协会二零零八年九月论文集。
2008 年 10 月 10 日至 12 日,海泰律师参加了历时三天的宁波市律师继续教育暨大学习、大讨论集中教育培训。在全国上下三个至上三个维护的大学习大讨论的大环境中,海泰律师作为律师业的一分子,认真听取,积极讨论,深入研究,进一步学习了反垄断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力争朝着一个优秀的法律工作者的标准发展自己,武装自我。充分认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
2008 年 9 月,海泰律师熊保华、陈梅等接受某国际基金公司委托,为其一起国际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至 9 月末,海泰律师已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并购双方签订《股票购买协议》。
2008年7月30日海泰律师由俆建民主任一行三人,赴上海先后参观考察了上海佳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瑞典维格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国浩律师集团上海总部、上海汇鸿律师事务所等多家法律服务机构或咨询服务机构。本次考察主要围绕海泰所目前正在进行的律师OA办公自动化体系、律师事务所薪酬体系、律师业务管理体系建设而设置的前期安排。考察团队听取了各个典型事务
2008年7月19-20日,海泰律师邬辉林参加由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律师协会主办,绍兴市司法局,绍兴市律师协会协办的浙江省第三届青年律师论坛。本次论坛邀请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李淳以及原中国律师主编刘桂明有关青年律师创业创新的精彩演讲和发言。随后,邬辉林律师参加了浙江省青年律师与律师协会会长之间对话分论坛,并与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陆国庆、杭州市律师协
2008 年 6 月 21 日 ,海泰律师邵建波参加宁波市南苑控股有限公司创立大会,被选举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
2008 年 6 月 24 日,浙江省经贸委有关领导就民营企业反腐倡廉与我所律师进行了座谈,双方将进一步就该专题进行多方面合作。
2008 年 6 月 19 日 ,海泰律师事务所一行六人,由徐建民主任带队,到杭州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考察、学习。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是浙江省内实力排在前列的品牌所,这次考察过程中主要就律师事务所所务管理、分配制度、营销制度等问题双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标志着海泰律师事务所已开始着手健全内部各项制度,并列入今年律师事务所整体工作时间表。
2008 年 6 月 21 - 22 日,海泰律师参加 2008 年度宁波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海泰律师本次研讨会共计提交论文九篇,入选四篇,其中徐建民、邬辉林律师的《中国出口企业海外应收账款催讨法律实务》获研讨会二等奖,董浩樑律师的《论公司、企业犯罪中刑事责任人员的认定》获研讨会三等奖。这已是海泰律师连续多年在市理论研讨会获得殊荣。
2008 年 5 月,担负着宁波地区高等级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管理职能的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正式聘请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陈波、张剑锋律师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经过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第十七届委员会遴选和批准,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陈波律师被聘请为第十七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受理国内外海事争议案件的常设仲裁机构,其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可依据联合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纽约公约》)在世界上 140 多个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 海泰所陈波律师
2008 年 5 月 13 日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揭明院长、丁寰祥副院长和王宏志工会主席一行来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就有关合作事宜进一步磋商、研讨。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徐建民主任就此代表全体律所成员向三位学院领导发表了双方合作具体领域和框架制度,揭明院长也代表法学院对此就合作事项的可行性和标准化作了详尽阐释,两方对次此合作从原先的意向转变为实质性的运作程
海泰律师邵建波为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劳动合同法讲座,并专门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事项进行了深入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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