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豪味达团膳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审核公示情况 各债权人: 宁波豪味达团膳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于2023年6月27日收到一笔补充申报债权,管理人对该笔债权进行了审查,并向补充申报债权人履行了审查通知程序。现管理人将该笔债权审核情况,向各位债权人予以通报,详见《宁波豪味达团膳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审核表(三)》(自2020年7月30日至2023年
宁波华泰半导体 有限公司部分债权情况公示 各位债权人: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的申请于2021年9月30日裁定受理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华泰公司管理人。2021年11月8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华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交由慈溪市人
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2021年9月30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的申请,裁定受理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2021年11月8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华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交慈溪市人民法院审理。 经管理人调查
宁波天易物流 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 2023年2月20日,北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宁波天易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破产受理日,天易公司尚欠44名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等(统称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267199.72元(详见职工债权公示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
宁波市浙东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二次表决结果 宁波市浙东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 因2023年5月12日宁波市浙东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管理人于2023年5月30日向14位债权人邮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及表决票,提请债权人在收到后五日内做出二次表
宁波海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补充申报债权审查结果公示 各位债权人: 慈溪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日裁定受理宁波海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裕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为海裕公司管理人。 2 023 年2月1 5 日,管理人收到1笔新申报的债权。现管理人已完成对该笔新申报债权的审核工作,并向相应债权人发送了债权认定通知书,现特提请全体
宁波市浙东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宁波市浙东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 2023年5月12日,宁波市浙东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就三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期至2023年5月19日。宁波市浙东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共14位债权人,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93,141,131.05元。现场参加会议10位债权人,2位债权人虽未参加会议,但完成投票,
宁波市浙东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统计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2日,宁波市浙东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就三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期至2023年5月19日。宁波市浙东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共14位债权人,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93,141,131.05元。现场参加会议9位债权人,2位债权人虽未参加会议,但完成投票,根据表决规则
宁波香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 人会 议 表决 结果公告 宁波香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宁波香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31位,其中出席会议的债权人25位,截至表决截止日,共收到24位债权人的表决意见(包括现场表决和书面表决票),剩余1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表决,视为同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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