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工业品批发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破产公告
经陈成国申请,慈溪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21日作出(2017)浙028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慈溪市工业品批发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为慈溪市工业品批发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慈溪市工业品批发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4月17日期间,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并提交相关证据(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B座11楼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邵建波收,邮政编码:315104,联系电话:0574-87817127;现场申报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慈甬路群丰社区商都四楼4033室,联系电话:0574-63839595)。债权申报示范文本可直接到www.hightac.com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网站中下载。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需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慈溪市工业品批发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9时在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慈溪市工业品批发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O一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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