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债权人:
恒元置业(慈溪)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结合会计师的账面审计,对恒元置业(慈溪)有限公司部分债权进行的审核,并向相关债权人发送了债权认定通知书或签署了相关债权确认文件。
现管理人将1家工程优先债权、33家非购房户普通债权与4家购房户普通债权的审核情况,向各位债权人予以通报,详见《恒元置业(慈溪)有限公司部分债权表》。
若各位债权人对下表中记载的“审定金额”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本通知后7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提供证据,由管理人进行复查。债权人对管理人的复查结果仍持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查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诉讼的,视为认可债权审查结果。
管理人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29层,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王婉晴收,0574-87817122。
特此通知。
恒元置业(慈溪)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18年8月24日
附:恒元置业(慈溪)有限公司部分债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