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甬港仪表有限公司债权审核情况公示
各债权人:
2019年10月8日,管理人已经在管理人网站公示了宁波甬港仪表有限公司部分债权的审核结果,之后,管理人又对尚未审核完毕和补充申报的债权(共计两笔)进行了审核,并向相应债权人发送了债权确认书。
现管理人将上述两笔债权审核情况,向各位债权人予以通报,详见《宁波甬港仪表有限公司债权审核表(二)》(自2019年9月9日至今)。
若各位债权人对下表中记载的“已审查确认金额”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提供证据,由管理人进行复查。债权人对管理人的复查结果仍持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查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诉讼的,视为认可债权审查结果。
管理人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29层,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林骥收,0574-26287574。
特此通知。
宁波甬港仪表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