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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地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议案表决结果公示

2020-10-21
日地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管理人已拟定《关于日地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德国ESIG公司等仲裁案件撤回的议案》(下简称:议案一)、《关于对日地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恒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拍卖方案的议案》(下简称:议案二)、《关于对宁波市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创业大厦)〈关于建设宁波高新区创业大厦光伏发电示范工程的合作协议〉合同项下的权利拍卖方案的议案》(下简称:议案三)、《关于对日地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专利及商标拍卖处置方案的议案》(下简称:议案四),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决议事项以邮寄方式进行表决的议案》确定的规则,管理人于2020年9月23日书面邮寄上述四议案给15位债权人。现表决期限已届满,管理人将表决结果公示如下:
经管理人统计,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15位,有14位同意议案一、议案三、议案四(其中10位明确表决同意,4位逾期视为表决同意,1位表决不同意),故同意的债权人数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比例为93.33%(14/15=93.33%),同意的债权金额占有表决权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99.99%(990221329/990321329.5=99.99%);有15位同意议案二(其中11位明确表决同意,4位逾期视为表决同意),故同意的债权人数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比例为100%,同意的债权金额占有表决权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因此,同意上述四项议案的债权人人数和债权金额均过半数,上述四项议案均表决通过。
  特此公示。
 
 
日地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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