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地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
2020年1月2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日地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管理人。
截至2020年5月1日,日地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工伤保险基金、公积金等(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289,310.76】元(详见职工债权公示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截止2022年2月15日。
职工在上述公示期内对本公示所附债权公示表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职工债权公示表等载明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日地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2月8日
附:
1.职工债权公示表
2.管理人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29层,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马恺羚收(联系电话:8781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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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债权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