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3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宁波晓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1年12月23日,宁波晓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尚欠6名职工的工资总额为人民币85800.24元(详见职工债权公示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职工可到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网站(www.hightac.com)破产管理人公告信息栏目查阅。公示日期截止2022年3月31日。
职工在上述公示期内对本公示所附债权公示表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职工债权公示表等载明内容无异议。
职工债权分配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特此公示!
宁波晓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3月25日
附:1. 职工债权公示表
2. 管理人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29层,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戴波 收(联系电话:13306669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