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济康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公示
全体债权人:
本管理人拟订的《浙江济康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决议事项以邮寄方式表决的议案》,管理人于2022年11月29日书面邮寄给31位无财产担保债权人进行表决。
表决期结束后,经管理人统计:债权人中有31位同意该表决议案(其中有17位明确表示同意,14位因逾期未表决视为同意),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100.00%;该31位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7,077,607.49元(其中明确表示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1,607,075.72元,因逾期未表决视为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5,470,531.77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因此,《浙江济康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获通过。
特此公示。
浙江济康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O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