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虞法院”)于2023年12月19日作出(2023)浙0604破申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海公司”),并指定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了尽快推进港海公司的破产进程,有效盘活资产、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尽可能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管理人发布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公开进行,接受公开监督。为使投资人了解港海公司基本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适用。
2.本次招募投资人,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中止或撤回招募计划,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本次招募公告解释权由上虞法院和浙江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享有。
4.意向投资人投资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成功,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港海公司概况
港海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1日,注册资本15018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14613452XL。住所地为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春澜路559号。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金属结构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重整投资权标的情况
重整投资权涉及的资产为港海公司房地产、附属设施、办公室设备、建筑资质。港海公司名下其他资产不纳入重整范围,由管理人另行处置。具体如下:
1.房地产、附属设施、办公室设备:港海公司主要资产系坐落于上虞区百官街道丰一村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其中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4697.2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建筑面积9224.22平方米,上述不动产目前登记在浙江舜水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名下,港海公司于2014年1月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取得所有权后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续管理人将尽快完成产权过户手续。无证房屋面积35.14平方米,用途为传达室。海港公司现场留有附属设施1批、办公设备1批。
2.资质证书:港海公司另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经过续展,资质有效期至2029年2月7日。
https://www.hightac.com/plus/view.php?aid=6919根据评估单位的初步评估结论,房地产、附属设施、办公室设备等目前评估价约2400万元,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评估价约1200万元,上述初步评估价格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四、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确定性高。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意向投资人符合上述报名条件。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及提交报名材料
1.报名意向书(包括主体介绍及作出报名参加港海公司重整投资的真实意思表示)。
2.意向投资人简介(如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资信情况、身份证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3.意向投资人的身份材料及授权材料(包括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意向投资人应围绕重整方式、投资计划、重整计划草案等重要内容编制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时未提交符合管理人要求的投资方案,视为放弃参与港海公司投资的权利。
上述报名材料(相关参考文件见附件一至附件五)及投资方案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由自然人签字。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及管理人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
(二)
缴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报名港海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应当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350万元】,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后【三】日内,将投资保证金汇入管理人账户内(户名:浙江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110801012002835362,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意向投资人应当及时与管理人核实投资保证金是否到账。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丧失参与本项目投资人遴选资格。投资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
遴选投资人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意向投资人按本招募公告要求完成报名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组织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确定意向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的具体时间及安排由管理人另行通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获评审通过并确认为意向重整投资人之日起【三】日内,需与管理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重整投资协议》(协议将按本招募公告与其投资文件确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并以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上虞法院裁定批准为生效条件)并缴纳履约保证金【700万元】(已先期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回,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意向投资人补足至700万元)。未成为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已缴纳投资保证金,管理人将于意向重整投资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该意向重整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重新确定意向重整投资人。
(四)
表决重整计划并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
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管理人将在具有资质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价高者成为最终重整投资人。
公开竞价过程中,如无竞买人报名或竞买人报名后无人竞价的,则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意向重整投资人自动成为最终重整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参与竞价但未成为最终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于拍卖结果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路退回;成为最终重整投资人的,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则转为重整投资款。
重整计划草案未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管理人将于表决结果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路退回。
六、报名时间及管理人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4】年【7】月【5】日前,将报名材料面交或者邮寄至管理人,同时发送上述材料扫描件至管理人邮箱。
(二)管理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28楼。
2.电子邮箱:lijunqiang@hightac.com
3.联系人:李律师
4.联系电话:13336684418
七、其他事项
(一)意向投资人应向当地政府咨询确认是否有相关政策要求或限制。
(二)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实际需求决定调整、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且无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浙江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