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于2025年5月6日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管理人向40位债权人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了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的表决议案及表决票,表决期限为收到表决议案后七个工作日(截至2025年5月19日)。
截止2025年5月23日,管理人共计收到17位债权人的表决意见,其中13位同意,4位反对;2025年5月26日,管理人又收到3份逾期表决票(均为同意);剩余20位债权人均已签收未表决,管理人另通过电话进行了通知。根据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债权人会议表决及结果通知的方案》规定,未在规定表决期限内表决或者以空白表决票回复的,均视为同意,因此本次表决共计36位债权人同意《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统计结果如下: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40位,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133,630,860.00元。
本次表决同意人数36人,同意人数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90.00%;同意债权额1,122,370,934.18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