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恒威北城置业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宁波恒威北城置业有限公司《关于预缴对外追收债权诉讼费用的表决议案》于2026年2月27日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管理人向104位债权人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告知了表决相关事项,表决期限截至2026年3月3日。
截止表决期满,有18位债权人提交了表决意见,其中15位同意,同意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59.49%;3位反对,反对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3.18%;剩余86位债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表决。根据《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方案》的规定,逾期未表决的,视为同意,因此本次表决共计101位债权人同意《关于预缴对外追收债权诉讼费用的表决议案》。表决统计结果如下: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04位,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011,427,399.04元。
本次表决同意人数101人,同意人数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97.12%;同意债权额979,288,038.53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6.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关于预缴对外追收债权诉讼费用的表决议案》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恒威北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