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希置业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宁波华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已将四个议案:《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破产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管理人报酬和破产费用的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全体债权人表决。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现将表决结果公布如下:
关于议案一《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议案二《破产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议案三《管理人报酬和破产费用的方案》,有表决权的人数13人,赞成人数10人,赞成人数占比77%;赞成债权额72,007,155.53元,赞成债权金额为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4%,上述议案通过;
关于议案四《破产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有表决权的人数12人,赞成人数9人,赞成人数占比75%;赞成债权额7,1875,276.3元,赞成债权金额为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4%,第四项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华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