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公告
经上海融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9日作出(2014)甬镇破(预)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波南南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世博花园”房地产企业债务危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为宁波南南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宁波南南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30日,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并提交相关证据,邮寄至:宁波市镇海区光大路8号,张剑锋收,邮政编码:315200,联系电话:0574-26287574。债权申报示范文本请到www.hightac.com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宁波南南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宁波南南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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