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恒威北城置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2022年9月26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宁波同力协力房产咨询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宁波恒威北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为宁波恒威北城置业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宁波恒威北城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可在本通知发出后向宁波恒威北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过邮寄方式申报债权(邮寄申报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29层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王巧玲收,邮政编码:315000,联系电话:0574-83089988)。债权申报示范文本可直接到www.hightac.com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网站中破产管理人公告栏下载。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要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及债权有无受偿。
债权申报期截止时间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相关信息以法院公告和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宁波恒威北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O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