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恒鼎建设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5年7月11日,宁波恒鼎建设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8位,其中出席会议的债权人17位(含会议之前表决的,根据表决规则视为参会),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576,909.96元。截至表决期满,共有17位债权人完成表决。经统计,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
同意人数17位,同意债权额12,574,114.00元,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100.00%,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98%。
议案二:《财产管理方案》
同意人数17位,同意债权额12,574,114.00元,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100.00%,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98%。
议案三:《财产变价及处置方案》
同意人数17位,同意债权额12,574,114.00元,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100.00%,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98%。
议案四:《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同意人数17位,同意债权额12,574,114.00元,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100.00%,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98%。
议案五:《管理人报酬及破产费用报告》
同意人数17位,同意债权额12,574,114.00元,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100.00%,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98%。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上述五项议案均表决通过。
特此公示。
宁波恒鼎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