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9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宁波奉化璟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一案,并于2025年9月29日指定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为宁波奉化璟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初步掌握的资料,你方有可能为债务人建造的“中南樾府”小区购房(购车位)人。现通知你方,
请你方进行自我核查,如果是债务人的购房(购车位)人,且未能自行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请你方依法于2025年12月11日之前向管理人进行购房(购车位)登记;逾期登记的,可能会影响你方及时行使相应的权利。
登记方式如下:
邮寄/现场登记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29层,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马律师、武律师,
联系方式: 0574-87817122
,18817736583。
特别提醒:
购房(购车位)人可通过邮寄、当面递交的方式向管理人进行登记,同时提交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购房(购车位)合同、购房(购车位)发票及付款凭证、相关法律文书等复印件(一式两份)。如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律师的,需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
请自行审查以下四项资料并向管理人提供复印件:付款流水+购房(购车位)合同+全款发票+不动产权证分割证。上述四项资料如有欠缺,请在登记表中备注。
本通知及相应附件仅为统计购房(购车位)人情况使用,不构成对你方购房(购车位)真实性的确认。如你方需进行债权申报的,请另行依照“关于宁波奉化璟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的要求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特此通知。
宁波奉化璟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1月17日